根据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了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 4 号),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 15 个方面:其中第5条就是:“通风系统不完善、不可靠”重大事故隐患。而“通风系统不完善、不可靠”其中一条就是“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”。
分区通风是矿井设计及生产过程中容易疏漏的事项,往往容易导致出现“未实现分区通风”,从而违反相关规程规范,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。那么什么是未实现分区通风”?一般有哪些情形呢?
“未实现分区通风”,是指生产水平或者采(盘)区未实现并联通风,一个采(盘)区的回风串到另一个生产或准备采(盘)区的(符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一百四十八条情形的除外)。
那生产水平或者采(盘)区“分区通风”和“未实现分区通风”一般有哪几种情形呢?下面就举例4种常见的“采区分区通风”情形和2种常见的“未实现采区分区通风”情形,供大家学习探讨。
上面4个图中,矿井辅运大巷和矿井主运大巷的新鲜风分别进入一采区和二采区,然后一采区和二采区的乏风流各自进入矿井回风大巷,即一采区和二采区的进风和回风均是相对并联独立的,互不影响,这就是分区通风情形。
二、常见的“未实现采区分区通风”情形一(全部进入另一采区)
上图中,矿井辅运大巷和矿井主运大巷的新鲜风分别进入一采区和二采区。矿井回风大巷设置在最上面,一采区回风巷直接与回风大巷相连是没问题的,但是二采区回风巷却与一采区回风巷连通,而使二采区的乏风流全部先进入一采区,再进入回风大巷,从而导致串联回风,形成“未实现采区分区通风”情形。
改正的方法是:将矿井回风大巷设置在一采区和二采区中间,与矿井主运大巷、矿井辅运大巷平行,然后将一采区和二采区的回风巷分别连至矿井回风大巷。
三、常见的“未实现采区分区通风”情形二(部分进入另一采区)
上图中,二采区回风巷与矿井回风大巷相连,乏风流可以直接进入矿井回风大巷,但二采区回风巷与一采区回风巷也连通了,导致部分二采区乏风流进入了一采区回风巷,再一并进入矿井回风大巷。从而导致串联回风,形成“未实现采区分区通风”情形。
改正的方法是:封堵一采区回风巷与二采区回风巷的联络巷。
上图中一采区和二采区其实是共用一组采区主运巷、辅运巷、回风巷,按照系统布置来说,应该是属于一个采区。但由于上部划分为一采区,下部划分为二采区,从而也导致了两个采区串联通风。
当重新进行采(盘)区划分命名,将之合并为一个采区后,可确认为分区通风的,不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但要注意的是:当两个采区合成一个采区时,采掘工作面个数必须符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规定!不能出现如下情形:
(1)一个采(盘)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超过1个或煤(半煤岩)巷掘进工作面超过2个的。
(2)一个采(盘)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,该采(盘)区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超过2个或煤(半煤岩)巷掘进工作面超过4个的。